close

   今年一月一日開始,設籍在台北市的市民,符合資格就可以申請一個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

(資料來源:http://www.dosw.tcg.gov.tw/i/i0300.asp?l1_code=27&l2_code=01&fix_code=2701018&group_type=1(台北市政府網站))

<縮網址一直有問題,所以就直接貼上原網址>

手機可用QR CODE直接連到網址

申請育兒補助之應備文件?

申請育兒補助之應備文件如下:
1、臺北市育兒補助申請表(可至6歲以下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索取並提出申請或至社會局網站{http://www.dosw.tcg.gov.tw/首頁 > 托育服務 > 經濟補助 > 育兒補助}下載及查詢相關資料)。
2、全家人口戶籍資料1份
3、父母一方之台北富邦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4、其他相關證明。

自100年1月1日起「育兒補助」停辦後轉型為「育兒津貼」,期於財政可負擔之前提下,朝向大部分市民均可受惠之政策方向研擬,預計全市87%家庭、近9萬名孩童均能受惠,每名兒童月領2,500元。屆時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申請人(兒童之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得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1.照顧五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滿一年以上。
3.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申請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其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亦同。
4.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5.兒童未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或其他生活類之補助或津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
1.兒童未滿一歲,其出生登記於本市,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紀錄。
2.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但仍須有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之事實)  

 

剛好公司一月三日休假,讓我得以在100年上班的第一天,就可以辦理這項申請

(民國100年以後出生的第一胎,還可以多領到2萬的生育津貼<=12/31生小孩的媽媽,會掉淚嗎XDDD)

因為我是大安區的區民,所以理當到大安區戶政事務所辦理

本來以為要經過一番東問西問才找的到辦理的地方,沒想到一進到大門就看到一個告示牌 

  

本來也以為可能要抽號碼牌等到天荒地老,結果,只有我三隻小貓不到>//<

(區公所還特地弄在大禮堂,但可能今天下雨又冷,大家就索性改天了)

因為我沒有事先Download表格下來填寫,所以在現場才開始填表格

要填的地方並不多,不用花太多時間

前方還有諮詢處

 填完表格後就可以到收件處繳件了。

沒有先印存摺的影本也沒關係,現場可以幫你copy

(已經在家填好表格的人就可以直接來繳件,沒空辦理的人也可以採郵寄的方式申請)

繳完件後,辦理人員會給你一張收執聯,代表已經收到你申請的文件了

津貼首次發放也會在3月20日匯進你的指定戶頭

3月20日會一次把前三個月的津貼都匯齊給你,之後就是每個月20日會匯到戶頭裡

辦理的時候我想到一個問題,也順便問了現場的辦事小姐

"育兒津貼是否會算在所得裡?"<=第一次申請這種東西,難免有疑問>//<

小姐的回答是

"不會"

因為還要經過審件的時間,所以台北市符合資格的媽媽們,快點去辦理吧

一個月2500元,不無小補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ophiec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